【科研】关于申请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王炜     审核人: 访问量:196发布时间:2016-10-1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争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培育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201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面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防领域重大基础类科研项目、国防领域前沿探索类科研项目、政府间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等。

 

申请培育基金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可以引领我校相关学科发展,研究内容有可能列入国家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的资助范畴或取得重大成果,并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技术储备。对已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初评的以上类型项目,将给予优先资助。

 

资助计划:理工类单项资助经费为15-30万,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人文社科类单项资助经费为5-8万,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二、申请人资格及限项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同一类型项目主持或申请限一项;

 

不同类型项目主持或申请不超过两项

 

各单位按照择优申请原则进行项目申请:航空宇航学院限报5项(其中每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至少1项),机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限报4项;能源与动力学院、9999js金沙老品牌限报3项,其他学院限报2项。请各学院、研究院重视项目的组织申请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获得重大项目立项;

 

2、若未能获得重大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1)项目培育期内,如目标培育项目主管部门征集指南建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学校报送选题;项目培育期满,必须提交重大项目申请书,并组织项目研讨会,会议邀请专家应为培育目标项目的专家组成员或承担过该类项目的负责人。(2)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并在学科领域内公认的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四、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敏感信息。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基本条件保证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2016102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统一交至校科技部、人文与社会科学处相关主管办公室(理工民口类项目另须提交PDF电子版1至邮箱xlzhang@nuaa.edu.cn)。

 

联系人:

 

张小兰(理工民口类)明故宫校区行政楼62684892758

张昊(理工军口类)明故宫校区行政楼60884890758

姚静(人文社科类)将军路校区行政楼40752118661

 

附件1: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理工类)

附件2: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人文社科类)

 

 

 

科技部    人文与社会科学处
20161014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1: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理工类).doc
附件2: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人文社科类).doc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 号 1003分箱 版权所有:9999js金沙老品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纪检委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