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21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结合学校相关安排和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为2021年上半年全体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2、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请同学们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毕业与学位-培养环节自检”处查看是否有未通过项,并尽快解决。
3、审核时间:2020年12月4日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硕士研究生名单。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评审安排在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3月10日之间进行。
2、学校组织送审:校抽查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邀请毕业硕士研究生代表和学院教务秘书代表以及导师代表现场操作和监督,通过电子摇号产生,名单将于2020年12月10日前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抽查学位论文材料须于2021年1月4日前报送;如不能及时报送材料,须申请延期送审,且至少延期到2021年5月以后方能申请论文送审。
3、学院组织送审:学院采取学位论文全部外审的方式进行送审。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如下工作:
(1)送审的学位论文须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11点前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重合度检测。重合度检测结果大于等于10%视为检测不合格,不能送审,需修改后申请重新检测。
(2)培养资格审查和论文重合度检测通过后,请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5点前完成系统中论文送审申请和导师审核;学院将直接从系统中下载学位论文送审(注意:上传送审的学位论文必须是重合度检测通过的论文),如不按时上传论文须及时办理延期送审手续。
(3)请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论文评审费(400元/本)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交至学院教学办(微信或支付宝)。
4、学科组织送审:学科论文评审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安排。学科组织送审的评阅结果须在2021年3月11日上午10点前由各班班长收齐后按学号顺序排好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5、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同学,请于2021年1月4日前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申请表》(在系统里申请,导师审核,可从系统中下载打印)至学院教学办公室。该学位论文须参加校抽查评审(须于2021年1月4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并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6、对于无法参加2021年1月论文送审但又希望参加2021年3月答辩的学生,填报《硕士学位论文推迟送审申请》(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批,可以推迟至2021年2月26日前上传论文,两份硕士学位论文均由学院送审,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学院会及时送审并催促推进,但确因评审意见无法及时返回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无法参加2021年3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将自动延期至2021年5月以后答辩。若未能按时提交论文送审的同学,须延期到2021年5月以后方能申请论文送审。
7、对于不参加2021年1月论文送审且不参加2021年3月论文答辩的同学,须在2021年1月12日之前提交保留答辩资格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若不能按时送审又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延期到2021年9月以后方能申请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之间完成。
2、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须在2021年3月1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3、若不能按期答辩又未按期提交保留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须延期到2021年9月以后方能申请论文送审。
4、学校组织答辩:校学位论文答辩由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名单由各学院报送。根据要求,学院将于2021年3月11日下午16:00前向校学位办报送参加校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5、学院组织答辩:学院将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将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学院集中答辩,集中答辩名单将在2021年3月12日前公布在学院网站。
6、学科组织答辩:其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统一组织。
四、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材料报送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2021年3月29日之前完成。
2、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且获得答辩委员会推荐。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前召开,完成学位审批、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等。
4、学院于2021年4月6日前报送授予学位表决票等有关材料至校研究生院。
五、校研究生院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抽查重点
1、新增硕士学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科、导师。
4、指导研究生数较多的导师。
5、跨多个学科招生的导师。
6、近3年内申请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导师。
7、2021年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
六、其他
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环节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
2、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各基层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规范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3、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
4、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可以先予以毕业离校;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5、申请保留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从入学之日起至学校可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申请的最后日期止,硕士生为4.5学年。
6、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将结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7、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请各学科务必配合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附表1: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推迟送审申请
附件2: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提交要求
9999js金沙老品牌教学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附表1:9999js金沙老品牌2021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提交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