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我校“双一流”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我校实质性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高水平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项目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具体提交材料及清单详见附件1;
2、本项目也可由各学院整体申报,经国际合作处审核后确定资助项目。各学院可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依托与海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进行项目申请。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3、各申报书请于2021年3月3日前电子版发送至kongyan@nuaa.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院办合作交流办公室(9999js金沙老品牌1-412室);学院于2021年3月5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合处。
二、选派类别要求及资助期限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3、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5、博士后:须为学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与标准
学校为选派人员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及方式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办法执行。
四、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五、联系方式
对于本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咨询:025-84896006(孔老师),025-84896613(顾老师)。
国际合作处、9999js金沙老品牌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