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679发布时间:2021-01-15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根据科技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 28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校资字〔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共享情况开展统计及公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01231日前已办理固定资产建账,单台(套)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涉密仪器设备除外

二、统计时间

202011——20201231日。

三、统计内容及要求

(一)学院自查

2021310日前,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情况自查,并提交如下材料:

1.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附件1,分单位单独下发)。注:统计表中原有信息如有变动,请在表中修改后标黄;年有效使用机时国家考核要求为通用设备1400小时,专用设备800小时。有效工作机时是指仪器设备必要的开机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2.自查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

3.各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文件。

4.2020年新加入共享的仪器设备照片。(照片名称以资产编号+名称的形式命名,院级单位统一汇总打包)。

5.如有仪器设备申请不共享的,请出具书面说明提交国资处审议。

(二)学校抽查

2021325日前,根据学院上报情况,学校随机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及检修维护记录本》进行现场抽查。

(三)校内公示

2021331日前,学校将结合抽查结果,对各学院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情况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及学校共享相关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2.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3.202131017:00前将统计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jy@nuaa.edu.cn,纸质版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6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静燕,联系电话:84892765

 

附件:1.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doc

2.自查总结报告提纲.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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