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评选办法》(附件1)、《中国航空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通知》(中航学字〔2021〕31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以下简称“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提名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条件
参加“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评选的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作者在2019年8月-2021年7月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二)作者和导师应同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外籍导师不作要求),会员申请及会员资格查询可联系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会员申请流程可参考《申请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图解说明》(附件5);
(三)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与航空领域无直接关联的学位论文不受理;
(四)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五)已经申报、获评省部级或其他全国性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允许申报。
二、提名推荐名额
根据《中国航空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通知》(中航学字〔2021〕31号)(附件2)要求,我校可提名推荐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除学校提名推荐外,作者还可通过中国航空学会专业分会、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提名推荐,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作者于6月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名表》(附件3)、《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附件4)、1本归档学位论文(应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对个人提交的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须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的归档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学院于6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会评审
研究生院于6月25日左右组织专家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拟提名推荐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名单。
(四)拟提名推荐名单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提名推荐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名单将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专项材料申报。
(五)专项材料申报。
公示无异议后,请作者于7月5日前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index.html(建议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刘存祥 025-84896170、王洁025-84892486
邮 箱:xwb@nuaa.edu.cn
附件:1.“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评选办法
2.中国航空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通知
3.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名表
4.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
5.申请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图解说明
6.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