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428发布时间:2022-03-07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建培育办法》(校外字〔202119号文)文件精神,为更好促进校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科研合作水平,助力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以支撑建设一流学科、承担国际前沿或重大需求科研任务、汇聚国际一流领军人才、培养国际一流人才和执行国际化一流管理为主要建设目标,在校内遴选培育一批合作协议完备、组建基础扎实、特色优势明显、国际合作成效显著的实验室,推动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资助标准:重点类项目20-30万元,一般类项目10-15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二、申请要求

1.校级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

2.项目与海外合作高校应具备良好的前期合作交流基础,原则上应与外方签订法人间实质性合作协议,明确共建联合实验室的责任义务,并落实各自的依托平台。

3.依托平台应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外方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或先进水平,依托平台是相关实验室、研究所(中心)或院系。

三、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校内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每个学院限报2项。国际合作处将于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材料报送。各单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建培育办法》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建培育基金申请书,并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申报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涉密信息。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3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学院合作交流办公室(1-4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一份发至邮箱kongyan@nuaa.edu.cn。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国际合作处将组织现场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联系人:孔燕

联系电话:84896006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田立丰  

联系电话:84895712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韩薇

联系电话:84892758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组建培育基金申请书.doc        

 


电话:+86-25-84892368 传真:+86-25-8489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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