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471发布时间:2022-10-04

为充分发挥我校引才聚才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科建设的作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通知》(苏科专发〔2022228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外国专家(技术或管理骨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国专家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校长期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入境工作的情况,请提供详细的线上实质性合作的佐证材料。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或显著成绩。

4.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各推荐单位认真填报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202112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3.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于1012前报学院合作交流办公室。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做好诺奖获得者和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专家等高端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2.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学院联系人:袁倩倩、孔燕

联系电话:025-84896006

国合处联系人:管婷、田立丰

联系电话:025-8489679684895712


附件:附件1: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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