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 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452发布时间:2024-06-06

各位老师

为推动强化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布局,提高 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家知 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 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 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  (国知发运字〔20243) (附件 1)。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现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声明制度范围、内容和要求

( )项目范围本次声明的项目范围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 (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面向2035 的重大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科研项目,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项目

()声明内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国防专利以及国 防和军队建设涉密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需在国防知识产权 业务系统中进行声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声明。

管理要求

1.每个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只能声明一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信息,涉及多个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仅声明其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信息。声明信息仅作为政府管理的内部信息,不对外公开。

2.已申请但尚未授权的专利,需在2024630日前集中补充提交声明。已授权的专利可自愿声明。

3.未进行声明的财政科研项目专利不得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

二、 办理方式

(一)国防知识产权局登记

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出的国防专利、国防和军队建设涉密科 研项目产出的普通专利,填写财政资助项目专利声明国防局系统备案(汇总)” (   2 )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财政资助(含国防和军队建设非涉密)科研项目产出的普通 专利,填写财政资助项目专利声明国知局系统备案(汇总)” (   3 ) 

三、工作安排及联系方式

相关老师2024619下班前将汇总材料(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院科研办田梦学院统一汇总后由科研院集中办理声明备案手续。

请确保表格使用的正确性,以及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做好保密审查。

校内联系人:赵玥 郭剑坤025-84892717

院内联系人:田梦,025-8489001

附件1-《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pdf

附件2- 财政资助项目专利申明国防局系统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3- 财政资助项目专利申明国知局系统登记汇总表.xlsx

关于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进行集中声明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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